论直播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首页    新闻资讯    知识新闻    论直播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论直播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022年双十一各平台均默契地回避了具体的GMV(商品交易总额)数据和增长数据,我们没有一个直观的数据对比。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直播平台的GMV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当今社会,除了购物直播,其他的各种直播也在风靡,比如疫情期间刘畊宏直播间的几百万人一起跳操潮流。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直播发展迅速,直播平台之间竞争日趋白热化,平台与平台之间,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问题也在不断出现,《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否适用于因网络直播行为而引发的直播平台之间的法律纠纷的问题值得探讨。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具体表现出发,论证《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此领域适用的可行性,进而为网络直播平台市场的法律规制和完善提供理论参考。

 
 
 
 
网络直播概述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规定了互联网直播,是指基于互联网,以视频、音频、图文等形式向公众持续发布实时信息的活动。网络速度和硬件水平是影响互联网直播发展的重要因素。受这两个因素制约,中国网络直播发展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互联网尚处于文字和图片时代,博客、BBS是信息传播的主要阵地,主流声音仍是大趋势。第二阶段:PC互联网用户呈爆发性的增长,视频传播成为了新的传播杠杆,网络视频直播规模可达几十万人,资本开始涌入直播行业。第三阶段: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移动视频具有了其它传播方式所无法比拟的传播能力和营销价值,成就了一个个IP,热点不断爆发,为他们获得了持久的关注度。

2013年YY游戏直播上线,2014年斗鱼直播上线,国内PC端游戏直播平台初具模式。移动直播随着智能手机硬件不断升级,移动互联网逐步提速降费,网民进入全民移动直播时代,与之对应的是大批移动直播网站的火爆。2015年国内映客、熊猫、花椒等纷纷布局移动直播市场,相关直播创业公司也顺势成立,市场上曾有300余个直播平台。2016年,网络直播市场迎来了真正的爆发期,手机视频直播成为新兴市场,备受各大直播平台的青睐。移动直播市场发展迅速,直播内容覆盖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聊天、购物、游戏、旅游等。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引领了社会生产新变革,由此引发的新类型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逐渐增多,包含了商业诋毁、拒绝交易等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对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那么网络直播中主要有哪些常见的不正当竞争类型呢?

 
 
网络直播中不当竞争行为的主要类型
 
 

网络直播中的竞争无处不在,这种竞争是一把双刃剑,适当的竞争能让网络直播领域的发展充满活力,过度的竞争也能阻碍网络直播领域的发展。我国制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规范经济市场发展的法律,法律允许存在正当的竞争手段的同时,也设置了一般条款,以防经营者通过投机取巧,或其他任何不正当手段以达到竞争目的的行为。网络直播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

01
 
违反商业道德

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 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直播平台违约挖角第一案”虎牙与斗鱼直播平台挖角违背公认商业道德。直播平台之间为争夺知名主播恶战已是司空见惯,这种擅自使用他人培养并独家签约的知名主播资源的行为,法律上对该种竞争行为未作出特别规定,实践中,法院主要是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之规定,认定上述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予以惩戒。

互利网流量为王,直播行业用户流量的获取十分依赖主播尤其是知名主播的吸引力。直播行业的挖角不同于一般行业的人才流失,一般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产品,即使关键人才的流失会造成偶尔的影响,若产品具备足够竞争力则不会导致企业的根本性破产,但是,直播行业的人才即是其核心竞争力,知名主播就是其优质“产品”,直播行业投入巨额资金签约主播,花费大量资源对主播进行包装推广,就是打造具备竞争力“产品”的生产行为;如果主播被“撬”走,不仅前期投入化为泡影,用户也会大量流失,市场占有率在同行业竞争者之间即产生此消彼长的竞争效果。“挖角”行为违背网络直播行业的公认商业道德。

02
 
混淆行为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替代原法律“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商品”,明确扩张了混淆的类型和范围。因此,仿冒行为的结果性要件是引起市场混淆。中国首例电子竞技类游戏赛事网络直播引发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是2016年的火猫TV诉斗鱼TV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当时2017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尚未生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以斗鱼公司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公布施行)第二条规定的“经营者在市场中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为由驳回了斗鱼公司的上诉请求。

根据2017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三款关于混淆行为的相关规定,本案在涉及一个知名度极高的赛事时,斗鱼公司未经耀宇公司许可,在直播页面采用火猫TV、MarsTV 标识足以引起他人误解。此行为已实际造成了相关公众对斗鱼公司得到赛事转播授权产生误解。这种公众对赛事转播来源的误解已经构成了第六条规定的“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应以混淆行为来认定斗鱼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03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

 

2022年9月,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引起了很多平台及主播的注意。上海清争落网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在直播间将其销售的产品与竞品进行比较,贬低了竞品,被监管部门认定构成商业诋毁,罚款35万元;同时因其在直播间中对产品进行了无依据的宣传,被监管部门认定构成虚假宣传,罚款63万元,合计被罚共98万元。上海清争落网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某平台直播间推销“珀莱雅羽感防晒”时宣称:“我用完这个之后再用那个资生堂的琉璃时光防晒……不行,那个已经是贵妇防晒做的非常轻薄的了。包括我现在用伊菲丹一千多块钱的防晒已经做的非常非常薄,但是用完还是会泛油光,我不行”等误导性内容。在推销“理肤泉眼部卸妆水”中称:“这个就是比那个美宝莲好用那么一点点……好用1%吧可能,完全一点都不会辣眼睛。”等误导性内容,贬低了竞争对手商品,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上海清争落网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推销涉案产品中对同类竞争对手产品进行贬低,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心信誉、商品声誉。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这也是卖货直播中常见的销售手段,通过对竞争对手产品进行贬低,来给自己的产品进行宣传。该处罚也能引起广大经营者的重视,在直播中更加注意推广方式,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反不正当竞争法》适用于网络直播平台市场的优势

 
 

网络直播快速发展,各种问题也随之出现。《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在这个领域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01
 
弥补知识产权法规制缺陷

 

从本质上来讲,知识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都是合法权利,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知识产权是一种包括“行”与“禁”两方面权能的权利:它既可自己或授权他人实施其权利,另一方面,他人如未经其允许而实施其权利,则他可自己或请求国家权力进行禁止;而在不正当竞争法中,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显然与此不同。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名称中我们可以明显地体会其立法目的及精神均在于“反”,也即只有在存在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时候,反不正当竞争法赋予当事人的权利才能启动,才能去禁止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科技的日新月异,给知识产权领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伴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各种需要法律保护的客体层出不穷。通常来说,在新客体刚出现的阶段,需要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维护,一些新型的领域,在知识产权法不能给与保护的时候,就应当发挥反不正常竞争法的补充作用。

02
 

《反不正当竞争法》双重规制功能引导市场发展且具有对新型竞争行为的快速反应能力

 

《反不正当竞争法》一方面包含对市场相关竞争秩序的稳定功能,另一方面也具有对市场经营者主体合法权益的救济功能。就斗鱼案件来看,不仅要看到其对竞争对手商业利益造成的直接侵害,而且要检视行为对竞争秩序所带来的深层不利影响,而后者也是判断具体行为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关键环节。

除此之外,如上所述,市场竞争无时无刻都存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作为基础性的法律,在应对新型竞争时能够快速反映。在“咪咕音乐”诉“虾米音乐”的案件中,该案数字音乐网络服务作为互联网领域的新业态,本身就属于新兴的竞争领域,技术及商业模式的颠覆式创新层出不穷,原有的经营方式、利益格局不断被打破、再造。咪咕音乐App、虾米音乐App均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能根据用户的指令通过网络远程调用曲库(服务器)中的数据,在客户端上播放、下载音乐。数字音乐网络服务提供商,以许可方式从权利人处购买音乐内容,再以网络为媒介向消费者销售前述音乐服务。当交易频繁发生,广告商、增值服务提供商也将加入到商业模式之中。未经许可在虾米音乐App上针对咪咕音乐公司曲库歌曲音源文件网络地址(URL)进行设链,以第三方歌曲播放方式向虾米音乐App的用户免费提供咪咕音乐公司曲库的歌曲,实质上是通过技术手段免费使用咪咕音乐公司曲库中的歌曲、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扩大曲库的成本转移给了咪咕音乐公司,不正当地获得竞争优势,导致一些消费者无须成为咪咕音乐公司的用户即可享受咪咕音乐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降低了咪咕音乐公司吸引用户、留住用户可能获得的商业利益,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咪咕音乐公司的利益,其主观过错明显,淘宝公司、阿里音乐公司的行为不具有正当性,构成不正当竞争。

03
 
《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可对直播行业新问题进行弹性补充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该词没有固定含义,可以延伸出无限可能。一般条款能够克服法律的不完备性,增强法律的适用性与权威性,提供竞争行为的道德标准以及价值判断。这与网络直播这个充满无线未知和无限可能性的行业高度适配,有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直播中的各种行为才能收到各种保护和规制,也能更好的保持良好的市场秩序。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网络直播规制的局限性及建议

 
 

不可否认,《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其优势,在很多案例的处理上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是也有其局限性。笔者就该法对网络直播规制的局限性简略提一下,对于其他的比如说忽视消费者权益,对消费者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不再赘述。

01
 

一般条款规定的不确定性与具体条款的不完全列举

 

如上所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一般条款可对直播行业新问题进行弹性补充,在互联网愈发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梁慧星教授在《民法解释学》中指出,一般条款具有开放性和不确定性。因此适用该条款时,自由裁量权较大,不同的法官不同案件的理解适用也不一样,这不利于保护各方的权利,也不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对于司法机关来说,诉讼是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经营者将竞争对手诉至法院时,法院应当就其产生争议的纠纷进行最终决断,而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往往不是类型化条款可以完全涵盖的,因此,司法机关适用一般条款认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其当然的合理性。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适用一般条款判定竞争行为的正当性时,也要遵循适用的标准。适用一般条款需要未能遵守商业道德并且造成损害后果。至少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及《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对该种竞争行为均未作出特别规定;二是违背了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三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因该竞争行为而受到了实际损害。

在开讯公司诉李勇、虎牙不正当竞争案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市场竞争以自由竞争为原则,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为例外。对于网游主播而言,其跳槽至新平台的行为虽然违反了合同约定,但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违约,并不等同于该行为存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不正当性。在守约方能够通过合同方式得到有效救济的情况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更应秉持审慎、谦抑的原则,而不应随意干预当事人的行为自由。对于被诉平台而言,以高薪“挖角”、预付合同款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虽然削弱了原告平台的竞争优势,但促进了人才的自由流动,有利于市场的充分竞争,并不违反商业道德。

“虎牙”与“斗鱼”直播平台“挖角”被认为是违背网络直播行业的公认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开讯公司诉李勇、虎牙案件中,法院考虑到游戏直播行业并非事关国计民生,可被给予充分的竞争自由和完全市场化的运营环境,司法应尊重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律,不宜过度介入。案件情况不一样,不能相提并论,但也可以看出,司法机关在适用一般情况是,是更加谨慎的。因此需要妥善处理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则规定与特别规定之间的关系,既要充分利用原则规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有效制止各种花样翻新、层出不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要防止原则规定适用的随意性,避免妨碍市场自由公平竞争。

02
 

与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的适用界限不明

 

知识产权法与不正当竞争法之间存在重大的利益趋同因素。它们都是从保护正当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目标出发调整社会关系的。这种目标决定二者均以诚实信用和利益平衡为重要原则。值得一提的是,各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大多包括违反诚实信用与公平竞争的商业行为。知识产权法与不正当竞争法之间作用机制存在相异性。知识产权法侧重于建立智力成果及相关成就的所有权制度,明确规定成果所有人相对于其他人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说这是从静态的角度来规定智力成果及相关成就引起的法律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是在特定的竞争关系中约束竞争者的行为。因此,由于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大目标、原则的趋同,使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对象能够获得竞争法的保护。

因此,在法律的适用上,要坚持知识产权法的规定优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能使用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就不能选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能够给智力和工商业成果开发者带来的只是一种有限的、相对的、几乎没有什么排他性质的利益。这是一种消极的、被动的保护,只有在个案发生时经法院确认才能发挥效力。对于那些未被纳入知识产权法律的客体,由反不正当竞争法提供必要的保护,以免挫伤社会成员开发进步成果的积极性。

 

 

结语

 

我们通过多个案例了解了在各种没有完善法律规定的时候,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维护相关权益,实现公平。不可否认,在这个网络高速发展的时代,《反不正当竞争法》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是有两面性的,因此我们要通过每一次的判例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局限性,提出相对的解决方案,营造良好的网络直播秩序,促进健康发展。

 

 

 

扫码关注我们

 

 

2023年1月17日 15:37
浏览量:0

最新推荐

业务咨询

詹玉婷

法律顾问

立即咨询
立即咨询

吕清

国际商标顾问

立即咨询

富梦婷

知识产权高级顾问